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联盟的名称: 
北外网院校企联盟 
第二条、本联盟介绍 
“北外网院校企联盟”为北外网院与各企事业单位共同组建的开放式合作平台,旨在为联盟成员提供信息沟通、人才交流、资源共享、技术交流、专业培训、平台合作、语言服务等服务事项。相关单位不论隶属关系、所有制性质,均可自愿加入,是公益性和开放式非官方、非法人的合作组织。 
北外校企联盟下设秘书处负责计划制定、项目实施、活动组织、以及对外联络等工作,同时承担日常活动与工作任务。 
第三条、本联盟宗旨 
以“跨界、融合、创新、协作、共赢”为宗旨,凝聚力量,共谋发展。北外网院校企联盟作为以北外网院线上线下优势资源为主导,社会企业共同参与的综合性、公益性的服务平台,通过充分凝聚联盟内各成员的力量,整合优质资源,积极开展合作交流和人才培养活动。并为企业提供从英语到多语,从学历到培训,从科研到实践的在线学习综合解决方案。  
第二章、联盟组织机构 第四条、本联盟组织架构 
(一)联盟组织整体架构: 
联盟实行理事会制度,理事由参与单位推选担任,并由推选单位决定任免; 
(二)专家顾问团队:通过“邀请”组织若干行业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顾问委员会成员“ 
第五条、本联盟常设服务机构 
联盟暂下设秘书处,以承担日常活动与工作任务。 
联盟秘书处职责: 
1、拟定联盟章程、组织实施联盟工作计划,并负责联盟的宣传; 
2、负责联盟成员间的联络工作,处理联盟的日常事务; 
3、审核和接纳新成员的申请; 
4、向联盟会员通报项目信息; 
5、负责组织安排联盟成员的联谊活动; 
6、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章、本联盟成员管理 第六条 加入联盟的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承认本联盟章程,有加入本联盟的意愿;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 
(三)有资源可供分享,有意向参与校企合作项目的各类平台或个人。 
第七条 加入联盟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秘书处审议通过; 
(三)本联盟发给成员证书。 
第八条 联盟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联盟组织的各类活动; 
(二)享有联盟服务的优先权; 
(三)参加“北外online“公益品牌活动; 
(四)提供本身可供分享的资源; 
第九条 联盟成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联盟章程,维护联盟的合法权益,积极参加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有在“北外online“线上平台交流知识、经验并共享资源的义务; 
(三)按照联盟要求向联盟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数据; 
(四)从联盟获得的资讯情报有保密的义务。 
第四章、加入本联盟事宜 
第十条 收费标准 
(一)加入北外网院校友联盟成员均免费 
第十一条 加入成员单位的程序 
第一步:填写《北外校企联盟成员单位登记表》 
第二步:审批程序与时间 
秘书处收到登记表和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后,由秘书处根据成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自收到登记表和全部有效证明资料之日起,10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结果。 
第三步:颁发证书 
被批准为加入联盟单位,颁发《北外网院校企联盟成员单位证书》或《北外网院校企联盟专家顾问聘书》。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经2016年 8 月 1  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北外网院校企联盟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