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秋季学期学籍变更申请须知
发布时间:
2007-07-23 17:16 来源:
关键词:
同学们好!2007秋季新学期定于8月26日开学,衷心祝愿你们在新的学期里学业进步!
本学期各项学籍申请在8月1日—8月26日期间进行,请各位同学在此期间登录学习平台相关栏目,详细阅读办理流程后,提交申请。
从2007春季学期开始启用新版学习平台后,网院的课程学习、考核以及学籍管理等政策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和优化,简化了办理手续。取消了原休学、延修、复学、复修等申请项目,重学课程和转学等申请项目改为在线申请,不必再提交书面申请。详情请阅读学生手册中的各项管理条例及办理流程。
1. 课程补考后总评成绩未达到60分,需要重新学习该课程。申请重新学习的同学,请进入平台—>选课栏目选取“需重新学习课程”,然后进入“缴纳学费”栏目,查看所选课程的应缴费用。于8月26日前交纳学费。不必提交“书面”重新学习申请。
2. 对已通过的课程成绩不满意的同学,可以提出主动重新学习申请。请进入平台—>学籍管理—>申请主动重学栏目,选取主动重学课程,然后进入“缴纳学费”栏目,查看所选课程的应缴费用。于8月26日前交纳学费。不必再提交“书面”重新学习申请。
3. 本学期需要申请转学习中心的同学,请于8月26日前,进入学习平台—>学籍管理—>申请转学栏目,在线提交转学申请,在学院批准转学后再进行选课缴费。
4. 公共课学分互认及退学的申请时间,截止到9月16日,需要提交书面申请资料。
5. 原休学、延修、复学、复修等申请项目已取消。本学期希望休学、延修的学生,或继续休学、延修的学生,请注意不要在学习平台进行新学期的选课交费操作;已经选课交费的学生,平台课程自动开通,请不要在平台上提交作业和自测,课程将于下学期重新开通。不必提交书面休学、延修申请。
6. 原处于休学、延修中,本学期希望复学、复修的学生,可直接进入新平台进行选课交费;已选课交费的课程将自动开通。不必再提交书面复学、复修申请。
提出申请前,请进入学习平台—>学籍管理的相关栏目,认真阅读办理流程。涉及交费的项目,请按照缴费须知要求汇款。
在申请过程中如有问题,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助学邮箱: support@beiwaionline.com
助学热线:010-88815228
北外网院教学管理中心
2007年7月
相关文章 |
没有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