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学分银行” 沟通衔接终身学习成果
2011年1月上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本市逐步建立终身教育学分累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建立上海“学分银行”制度是建立终身教育学分累积与转换制度的重要抓手,通过这个抓手,探索实施各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之间的开放兼容,中等成人学历教育和高等成人学历教育之间的衔接沟通,成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之间的联合融通,从而为上海建设“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建立上海“学分银行”制度,沟通衔接各级各类终身学习成果,其目的是通过多样学习形态、学习经验,在达到规定的学分累积之后,即可取得终身学习成果。“学分银行”制度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基于课程标准统一的学分认定和管理。各类终身教育机构所提供的终身教育课程,需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的公开审查,确保课程教育具有一定的课程标准后,将统一登录于学习经历管理系统的资料库内,才能让学习者使用或登记。通过认证的课程,将正在修课或是曾经修过课程的学习者的资料输入学历经历管理系统成为课程资料库的一部分。在此基础上对学分进行认定,保证其科学性、合理性。
第二,对开放性的教育或学习作出具体的认定、管理和指导。学分获得,不管何人、何时、何地,凡是通过学习均可获得相应的学分。学分的来源:一是通过学习时间的累积换取学分,二是通过课程考试获得学分。
第三,体现沟通衔接教育的“立交桥”建设理念。这里的“立交桥”,是指终身教育在“学分银行”建设中的体现,需要努力实现成人教育、继续教育、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等各类教育的沟通衔接。“学分银行”是这个“立交桥”的一个重要支点,通过上海“学分银行”制度的建立,构建更加平等的开放教育体系,是实现各类教育沟通的必然要求。上海“学分银行”可以通过学分互认促进学历教育、职业培训、文化休闲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是市民终身教育互通的“立交桥”。
第四,活用学分积累与转换的成果。建立上海“学分银行”制度,形成比较规范的市民终身学习成果的记录和认定工作制度,可以针对个人的学习经验进行管理并发给经历证明书。个人学习者可以自由挑选需要证明的部分,也可以用此证明累积学分取得学历、学位。学习者更可使用经历证明作为求职的依据。今后,学习经历管理系统可与职业网等进行联结,可以让学习者和企业利用资料库的信息,分类寻找合适的工作或人才。
建立上海“学分银行”制度,需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第一,规范各种终身学习成果的认证活动。第二,激励终身学习精神与行动。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学生专业学习以外的学习成果进行认定,承认其学分。第三,加强终身学习过程管理。对在终身学习中掌握一定职业技能的人,授予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第四,建立“个人终身学习账户”。“个人终身学习账户”除列出个人身份有关资料外,还应真实记录个人终身学习过程、成果及奖励等内容,作为个人终身学习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