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教育国家认可,受到社会各界广泛接纳
发布时间:
2012-10-22 09:45 来源:
关键词:
网络教育
全国共有68所高校成为开展网络教育试点工作的高校。这68所试点高校也需经省教育厅批准在福建设立校外学习中心(点)后,才允许在福建招生。昨日,省教育厅高教处对考生家长关心的网络教育招生资格、文凭的认定、毕业生待遇等问题做出回答。
国家承认学历
关于文凭的认定问题,高教处有关人员表示,参加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历教育的学生在完成学业,成绩合格,在试点高校初审申报的基础上,由教育行政部门对其毕业资格进行审核,实行学历电子注册后,由试点高校颁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毕业生可领就业报到证
对于家长关心的毕业生待遇,他解释说,试点高校在2002年12月31日前录取的网络教育全日制高中起点普通本专科,或是在2012年7月1日前录取的网络教育全日制普通专升本的学生,毕业后第一次就业或已经参加工作但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在落实就业单位后,可以获得学校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发放的就业报到证。
已取得的学历证书尽快备案
据悉,省教育厅已组织开展检查评估,并将在此基础上,对社会公布有资格在闽开展网络教育试点的高校及校外学习中心的名单、招生专业、收费标准等,这项措施将每年进行。
同时,他提醒那些通过省外试点高校在闽校外学习中心毕业的学生,在取得毕业资格并实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后,必须尽快到省教育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