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课程免考管理条例(2021年9月修订)
为积极响应教育部要求“主动实现与其他高校优秀资源共享,推进和完善学分互认制度”,减少学生重复性的学习活动,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特制定本管理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一、课程免考定义
新生在入学前如已参加过其他国民教育系列体系相关专业课程的学习且成绩合格,且已合格课程的目标、内容和难度与我院课程相匹配,或者已获得某些职业资格考试或水平考试的合格证书,或者已经获得我院专科毕业证书,学生可根据本条例相关规定,申请相关课程的免考,免考申请获得批准后,即获得相应课程学分。免考课程仍需按照课程学分交纳课程学费。
二、课程免考条件
1.持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以上(含)学历教育成绩单者(成绩单四年内有效),如已修课程(成绩通过)的目标、内容和难度与我院课程相匹配,且在本条例规定的可申请免考课程的范围之内,学生可申请相应课程的免考。
2. 持有我院专科毕业证书,续读我院非英语专业专升本层次可申请指定公共课课程的免考。
3.持有指定国际、国内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者,可申请指定课程的免考。
4.户籍(以身份证为准)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可申请指定课程的免考。
5.就读并通过学院英语专业指定课程的学生,可申请非英语专业英语课程的免考。
6.持有自考全国统考课程通过成绩单(成绩单四年内有效),课程目标、内容与难度与我院课程相匹配,可申请我院非英语专业指定课程的免考。
7.申请免考课程总学分不能超过全部所修课程计划总学分的30%,即高起专/专升本层次免考专业课程不超过4门(含4门),高起本层次免考专业课程不超过8门(含8门)。
8. 课程免考条件细则,详见本条例第四条“可免考课程的互换说明”。
三、可申请免考的课程
1.英语专业可申请免考的课程
新编商务英语概论、新编商务英语(1)、新编商务英语(2)
英语翻译概论、英语翻译(1)、英语翻译(2)
英语教育概论、英语教学法(1)、英语教学法(2)
财经英语概论、财经英语(1)、财经英语(2)
法律英语概论、法律英语(1)、法律英语(2)
2.非英语专业可申请免考的课程
大学英语系列课程、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学位英语统考
3.持有我院专科毕业证书续读我院非英语专业可申请免考的指定课程
形势与政策、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
四、可免考课程的互换说明
1.英语专业
2.非英语专业
(1)非英语专业大学英语系列课程及公共课
(2)非英语专业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3)非英语专业学位英语
特别注意:
1.专升本层次学生通过教育部公共课统考的《计算机应用基础》后,可自动获得学院课程计划中《计算机文化基础》的免考;高起本层次学生通过教育部公共课统考的《计算机应用基础》和《大学语文B》后,可自动获得学院课程计划中《计算机文化基础》和《大学语文》的免考;专升本和高起本层次学生在我院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公共课统考《大学英语B》成绩为90分及以上,可自动获得《学位英语》的免考。学生无需单独办理此类课程的免考申请。
2.除教育部统考课程外,学生如已参加课程考核,则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申请相应课程的免考。
五、免考申请时间
学生需在每学期开学日至开学日后21天内申请课程免考。
六、免考申请方法及证明材料
1.学生需在学习平台“学籍管理”内免考栏目在线申请课程免考,上传成绩证明、毕业证书等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经学习中心初审、学院终审后,公布审批结果。
2.成绩证明必须盖有证明出具单位教务处、档案室或考试主管部门的公章(红色印章),没有红色印章的复印件无效。学生也可以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学习中心教务办公室,由教务老师审查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学习中心教务专用章。
3.成绩证明上要有详细的课程名称、成绩信息以及个人姓名,缺任何一项均无效。
七、获取免考结果途经
学院在对外公布的学籍申请截止日期之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届时学生通过学习平台“学籍管理”内免考栏目查看免考审批结果。学生如有疑问,可通过学院主页公布的联系方式要求核对。
八、如在提交申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学院不予审批通过,已经审批通过的课程取消通过资格。严重者将取消学生学籍,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本条例解释权属于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任何关于课程免考事项的处理原则和办法均以本条例为准。
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2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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