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关于2016年春季学期经管专业论文写作答辩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8-02 14:49 来源:
关键词:
各位同学:
大家好,北京地区2016年春季学期经管专业学士论文答辩将于2016年8月7日(周日)在北外网院进行。
公告附件为:16春学期经管专业答辩名单及时间安排表,答辩须知,评分标准及北外东院网院办公楼示意图,请大家仔细查看。
公告附件为:16春学期经管专业答辩名单及时间安排表,答辩须知,评分标准及北外东院网院办公楼示意图,请大家仔细查看。
注意事项:
1、请大家仔细查看自己的答辩时间,必须按照指定时间参加答辩,时间不得调整。
2、请大家在答辩前2小时在北外东院8号楼一层网院办公区等候,网院办公楼示意图详见附件。
3、参加答辩的同学需携带身份证,并接受现场老师的检查(详情请仔细阅读附件“经管专业学士论文答辩须知”)。
4、请大家一定重视指导老师提出的意见,以备在答辩提问阶段中涉及到。
5、获得经管专业学士学位的条件是:学位英语通过;统考课程及网院公共课通过;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平均分70分及以上;参加论文答辩且论文总评成绩良好及以上(论文总评成绩采取写作成绩和答辩成绩两者取低的原则)。
6、如论文答辩成绩不及格,则毕业论文总评成绩不及格,不能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且论文需重新写作(有且仅有一次毕业论文重新写作的机会)。
7、如缺席本次答辩,将视为自动放弃答辩机会,论文成绩记为“不及格”。
各附件请见平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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