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1月毕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1-05 11:13   来源: 北外网院
关键词:

各位同学

为做好201601毕业批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关键信息

1、毕业对象:学籍批次201309及之前高起专、专升本层次的学生;学籍批次201103及之前高起本层次的学生

2、延期毕业申请时间:2015年10月30日至2015年11月8日

3、毕业档案填写时间:2015年10月30日至2015年11月15日

4、毕业证书及档案发放时间:预计2016年3月

 

二、毕业操作及档案填写

1、学生须登录平台后点击毕业管理项进行相关毕业操作。

2、学院将根据学生填写的信息制作毕业生档案资料并随毕业证书一并发给学生,未填写档案信息者无。

3、学生须按照学院规定时间进行毕业操作并填写档案,提交成功后,学院不受理任何形式任何内容的修改申请。

4、学生毕业证书与档案同时发放,档案已密封处理,学生应交至本人档案存放处,切勿私自拆封,私拆档案所造成的后果由拆档案人承担。

 

三、延期毕业申请

根据《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学生须在毕业当期申请学位。因此有以下情况学生,可进行延期毕业申请。

1、申请学位的英语专业学生,六门学位课程的平均总评成绩未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需要重修专业课程达到平均分70分以上成绩,申请延期毕业)

2、申请学位的非英语专业学生,专业课未达到平均总评成绩70分及以上或首次申请学位但答辩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需要重修专业课程达到平均分70分及以上成绩或首次申请学位需要重修论文最终成绩达到良好以上,申请延期毕业)

3、未申请学位的非英语专业学生申请学位;(非英语专业学生未申请学位即未答辩,需要重修论文课程,申请延期毕业)

4、非英语专业学生不需申请延期毕业特别说明:

如已达到专业课平均总评成绩70分及以上、申请论文答辩且最终成绩良好以上,学位英语未通过,不需要进行延期毕业申请,学位英语通过是获得学位条件不是毕业条件。

如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延期毕业申请将默认学生毕业,请学生务必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进行毕业操作。

 北外网院浙工大学习中心

2015年11月05日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信息

院长信箱: yzxx@beiwaionline.com      合作信箱: hezuo@beiwaionline.com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3/03/13 16: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