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关于2016年7月毕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6-07 09:38   来源: 北外网院
关键词: 7月 学位 毕业 延期

各位同学,
为做好201607毕业批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关键信息
1、毕业对象:高起专、专升本层次学籍批次201403及之前;高起本层次学籍批次201109及之前
2、延期毕业申请时间: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5日
3、毕业档案填写时间: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12日
4、毕业证书及档案发放时间:预计2016年9月
二、毕业操作及档案填写
1、学生须登录平台后点击毕业管理项进行相关毕业操作。
2、学院将根据学生填写的信息制作毕业生档案资料并随毕业证书一并发给学生,未填写档案信息者无。
3、学生须按照学院规定时间进行毕业操作并填写档案,提交成功后,学院不受理任何形式任何内容的修改申请。
4、档案已密封处理,请学生交至本人档案存放处,切勿私自拆封,私拆档案所造成的后果由拆档案人承担。
三、延期毕业申请
根据《北京外国语大学学生手册》规定,学生须在毕业当期申请学位。因此有以下情况学生,可进行延期毕业申请。
1、申请学位的英语专业学生,六门学位课程的平均总评成绩未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需要重修专业课程达到平均分70分以上成绩,申请延期毕业)
2、申请学位的经管类专业学生,专业课未达到总平均成绩70分及以上或答辩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需要重修专业课程达到平均分70分以上成绩或需要重修论文最终成绩达到良好以上,申请延期毕业)
3、未申请学位的经管类专业学生申请学位;(经管类专业学生未申请学位即未答辩,需要重修论文课程,申请延期毕业)
4、经管类学生不需申请延期毕业特别说明:
如已达到专业课成绩70分以上、申请论文答辩且最终成绩良好以上,学位英语未通过,不需要进行延期毕业申请,学位英语通过是获得学位条件不是毕业条件。
如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延期毕业申请将默认学生毕业,请学生务必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进行毕业操作。
四、毕业审核说明
1、本次发布的201607毕业批次预计毕业名单,以2016年5月11日所获得的课程学分数为毕业审核依据,并依据学生“是否满足最短学制要求、是否修完所有课程达到规定学分、是否通过统考(本科层次)、原始学历是否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等条件进行审核。
2、本次发布名单为预计毕业名单,是否于201607毕业批次毕业将在2016年07月反馈。
3、凡由于不满足最短学制、课程学分、统考、原始学历等条件不能毕业的学生及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将延期至下一批次毕业,下一次毕业审核预计于2016年9月开始。

具体名单请登录学习平台在网院公告中查看。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学习中心

咨询电话:0633-8337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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